出境游退订遭拒?法院这句话让无数游客受益:提前取消订单就该全额退款!

王先生提前68天申请取消出国游,旅行社却只退了三分之一,这合理吗?法院用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。

满怀期待的出国游变成了糟心事

2024年春节刚过,王先生就在某网络旅游平台上挑中了一款9日出国游产品,花了2.1万多元,想着9月底就能出发,好好放松一下。可计划赶不上变化。7月中旬,王先生通过网络新闻了解到目的地国家最新的安全形势,考虑到一家人的人身安全,他开始犹豫这次行程是否还要继续。 出境游退订遭拒?法院这句话让无数游客受益:提前取消订单就该全额退款! 新闻

经过反复权衡,王先生最终决定取消行程。7月22日,他通过旅游平台提交了取消订单全额退款的申请。此时距离原定出行日期还有68天。 出境游退订遭拒?法院这句话让无数游客受益:提前取消订单就该全额退款! 新闻

旅行社的冷漠拒绝让人寒心

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,旅行社直接驳回了他的退款申请,理由是"已过退改期"。王先生怎么也想不通:明明提前了两个多月申请,怎么就"过期"了呢? 出境游退订遭拒?法院这句话让无数游客受益:提前取消订单就该全额退款! 新闻

双方开始反复沟通。旅行社坚持认为,虽然王先生7月22日就提交了申请,但他们直到8月17日才同意解约,此时距出行日期只剩42天,按平台规则要扣除60%的费用。更让王先生气愤的是,旅行社还声称已经支出了地接社、酒店等费用,这些损失要从退款中扣除。

经过漫长的拉锯,旅行社最终只退了7000多元。王先生觉得这个结果实在难以接受,于是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上了法院。

法院的关键认定:法律站在了消费者这边

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旅游合同纠纷案。承办法官王娟在审理中发现,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:取消订单的时间到底以哪个节点为准?

旅行社振振有词:是我们同意解约的时间。王先生不服气:明明是我提交申请的时间。双方各执一词。

法官的目光落在了订单页面那个不起眼的扣费条款上。这是一份典型的格式条款——提前拟好、反复使用、消费者没有协商余地。

《民法典》有明确规定: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,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。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,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。

换句话说,当消费者和商家对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,法律的天平会倾向消费者这一边。

胜诉的关键:保留证据很重要

基于上述法律原则,法院给出了判决:旅行社退还订单剩余款项1.4万余元,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。

法院的理由很清晰:既然扣费条款没有明确约定取消时间以何为准,那就应该以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为准。王先生7月22日就提交了申请,距出行还有68天,完全在免费取消的期限内。

同时,法院还指出一个关键问题:旅行社说已经支出了费用,但他们根本没有拿出证据来证明。在这种情况下,旅行社要承担"举证不能"的后果。

判决结果令王先生感到满意。目前,旅行社已经履行了判决义务。

给所有消费者的建议

这起案件虽然是个案,但它反映出的问题却很有普遍性。在日常生活中,类似的格式条款无处不在,经营者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,把本该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悄悄转嫁给消费者。

法律给了我们维权的武器。作为消费者,我们有权要求经营者解释格式条款的含义,有权对不合理的条款说不。更重要的是,当权益受到侵害时,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
经营者也应该明白: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。只有真正尊重消费者权益的企业,才能赢得市场的信任和口碑。

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旅游纠纷,不妨记住这个案例的核心要点:保留好所有证据,仔细阅读退改条款,遇到争议时勇敢维权。正义也许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